
国际会议业务介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5
根据相关规定,国际会议是指: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国际会议类型主要包括:由我校主办的会议;与国际组织及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共同举办或受其委托由我校承办的年会、例会及其他会议。各种国际比赛、国际博(展)览会和涉外文艺演出不属于国际会议业务范畴。双边会议是指: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与会者来自2个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双边会议属于国际会议中的一种特殊情况。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为我校各单位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和海峡两岸学术会议的审核、申报以及会议资料统计等事务,此项业务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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